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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是一個很特別的日子,不僅因為它是西洋情人節,更重要的,它也是台灣歷史上,第一個立委罷免案投票的日子。

  儘管因為投票率沒過門檻的關係,導致罷免失敗,但是我還是覺得,這是一場成功的民主運動,至少,它確確實實地讓民眾,得以執行憲法中所規定的罷免權,而且透過這項活動,最後也反映了不少民意,值得的。

 

  透過這次的罷免投票,讓我對罷免權的運用,有個更進一步的認識,這包括了其投票的成立條件、罷免通過的門檻,以及投票結果的影響。

  罷免步驟: 2%的提議書審查 → 13%的連署書 → 進行罷免投票

  投票門檻: 投票率達50% 且 其中有效票過半

  結果影響: 成立 → 解除職務;不成立 → 不得再進行罷免

 

  大致上,可以簡略歸納成上面三項,不過其中還有些細節需要注意。像是連署書的遞交期限,需要在中選會公告罷免進入第二階段一個月內完成;投票率需要過半,所以反對票的出現反而是一種助力。不管怎麼說,實際參與了這項罷免活動,遠比直接啃教科書,更能讓人將這種民主政治的表現,深深地烙印在腦海裡。

 

  2015.02.14 蔡正元罷免案1

  說實話,其實我對政治沒這麼狂熱,雖然我立場上支持,但不一定會願意花精力在這上面,尤其是在這特別的日子裡。想說反正也是單身,選務工作又有不斐的報酬,且可以直接從第一線,了解到罷免投票的狀況,所以當初就毫不猶疑地報名這次的選務工作。

  不過能有幸加入選務的行列,最主要還是得感謝我姊,身為一門眾,真的有其優勢存在,否則這次整體的投開票所數量較以往少,且每個地點所配置的管理員也比較少,名額真的競爭得相當激烈。

  這次罷免活動,對我來說,也是第一次實現「工作地投票」的概念。這次被分派到的投開票所,離戶籍地有段距離,原本還在擔心,中間要怎麼抽空繞回去投票,不過後來採用「工作地投票」,就解決了這項疑慮:直接在工作的投開票所進行投票就好。以往會卡在里長選舉,顯得這個作法不切實際,但因為這次最低層級就是立委選舉,所以正好用得上。

  一大早的時候,聽說柯市長會來這附近巡查,原本還滿懷期待,往外面觀察,有看到SNG車在遠方待命,甚至還有蘋果的記者出沒在附近。不過後來等了等,始終不見蹤影,才知道原來只有到旁邊的西湖國中視察而已,沒能來我所服務的投開票所晃晃,蠻失望的。

 

  這次還遇到幾件比較有趣的事,像是被小孩拖來的雙親。有位阿伯,在檢查身分證件以及領票的過程中,就跟我們這些選務人員碎碎念說:「攏系溫刀伊耶死囝仔,就哇來都票」 (譯:都是我家那個死小孩,叫我一定要來投票 XD);另外還有一位媽媽,儘管她看起來連怎麼投都不知道,但她後面的兒子只跟她說:「隨便妳怎麼投,只要有來投就好」,一整個只求投票率過半的概念,呵呵,揪甘心耶。

  另外,有件事情還蠻有意思的。在檢查國民身分證的過程中,我們會查驗上面的換證日期,跟選舉名冊上所註記的是否相符。但這次遇到有種情況是,有人身分證上的換發日期,竟然比選舉名冊上的還新,但戶政後來所發的補充說明上卻沒寫這點,一度感到疑惑不解。後來細問了一下才發現,原來他是事先預約,故意選在今天這個特別的情人節裡,登記並換發新身分證以新增配偶,這招好樣的,學起來!

 

  2015.02.14 蔡正元罷免案2

  身為第一線選務人員,在罷免投票的過程中,其實最能感受到投票率的變化情形。以我們那個投開票所來看,具資格的選舉人,共有2700位民眾,拆成兩半,我那邊負責約1350人。從早上八點開始,至投票結束四點為止,每個時段所發出去的票數約為(50,50,80,35,35,45,40,45),看起來反而早上的人潮比較多一點,中午最少,下午則是沒想像中多。關於投票率方面,光看我們那個所,感覺就不是很樂觀,連三成都不到,跟去年年底的市長選舉完全沒得比,因此在開完票的當下,大概就有了心理準備了,後來回家後看到報導,完全證實了這一點。

  

  這次開票,我被分配到計票的任務,雖然跟上次相同,但這次卻是獨撐大局,一人負責整個劃註與複誦的工作。不過好加在,這次開出來的票,主要還是以"同意罷免票"為主,偶爾才會出現"不同意罷免票",或"無效票"等其他票種,所以也不至於會忙得焦頭爛額。但是我必須得承認的是,複誦真的不是一件輕鬆的事,同樣一句話,在極短的時間內講了上百遍,真的會覺得怪怪的,甚至還會唸到發音與抑揚頓挫出現認知錯誤,有點困擾。

  不到半小時,整個開票作業就完成了,畢竟數量跟種類都比以往單純,速度當然也就比先前快。主任管理員快速地填完第一聯報表後,就交付給我帶回去區公所先行稟報。回到了內湖區公所,突然感覺到大陣仗,似乎整個區公所都動員起來了。繞過去爬樓梯上五樓,把第一聯交給工作人員,就到旁邊的休息室騙吃騙喝去了。裡面分別煮有兩鍋酸辣湯跟綠豆湯,供回來送報表的人員休息恢復體力。待了一會兒,感到滿足後,就啟程回家,完成這次罷免投票的選務任務。

 

  回家後馬上打開電視,關心這次的罷免投票情形,不過顯然媒體不是很在意這件事,都沒翻到相關報導,後來還是上批踢踢,才得到比較多的討論資訊。令人失望的,果然還是卡在投票率沒過半這一關,最後統計下來,只有快四分之一的投票率,離二分之一顯然有段距離。

  儘管這樣的高門檻,為許多人所詬病,但我覺得還算可以接受,畢竟,總統大選或是市長選舉的投票率,都能衝到快七成,罷免投票不到五成,只能說他還沒真正搞得天怒人怨,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,是對此無感的。雖然對此有點不敢苟同,但這就是民主政治。

  雖然失敗了,也浪費了不少公帑,但我覺得還是值得的,至少,它定義了台灣歷史上,第一宗的立法委員罷免投票案,也劃下了其民主政治上的一個里程碑。有了這樣的首開先例,未來我相信會越來越好的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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